2019年6月18日 星期二

逃犯條例:三十年的代價

原文發表於 property.hk 資深會員專欄《緣結.天璣》回應箱 101/F

我想我有必要公開表態,我是絕對支持修訂逃犯條例的。

香港已經與十二個國家簽訂了移交逃犯協議,當中不包括中國內地。但時至今日,為了生活、工作、消閒等各種各樣原因來往中港兩地的香港人,多如繁星,遠遠超過來往其他地區的人數。所以修訂逃犯條例是有必要的,否則香港人在內地犯法就可以不用負責,也就是說,不論任何國籍的人,包括香港人自己,在中國內地被另一個香港人以非法手段傷害,甚至殺害,那位犯法的香港人只要逃回香港,就可以不用負責了。對來往中港兩地多如繁星的香港人,這其實是很可怖的。

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評論,主要是基於一大堆政治前設,簡單而言,就是不信任內地法律,但這些前設是站不住腳的。如果內地法律那麼信不過,就不可能有這麼多香港人來往中港兩地了!他們當中有多少,是因為所謂信不過的內地法律,而惹上了官非?是什麼維權人士嗎?什麼銅鑼灣書店嗎?數得出吧!那些人士,就算在持某些政治偏見的人眼中,被視之為英雄,但也是知法犯法,並不是誤墜法網的。再者,其他國家也有跟香港不同的法律,以及不同的政治底線,亦不見得這些國家,尤其那個自己退出核協議,獨自制裁伊朗,卻又對沒有制裁伊朗的國家要求引渡的美國,這些國家的法律,也不見得信過吧?要說不信任內地法律的,不是要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,而是應該遊行要求取消現存十二個國家簽訂了的移交逃犯協議呢!因為沒有一個國家,是信得過的!

我最近有聯絡的社交群,總人數之中,共有 50% 支持修例,15% 反對修例,其他沒有表態或沒意見,而有表示參與過最近那次遊行的,就只有十份之一。民陣說有二百萬人參與遊行,你可以說我的社交群不具代表性,不過,全港有七百多萬人,若真的有二百萬人遊行,那麼三至四個香港人之中,就有一個去遊行了!大家動一動腦子,真的有二百萬?

其中一個群組,是相識有三十年的大專朋友,這是有最多朋友曾表態反對修例的群組,佔此群約三分之一。我從來不喜歡在持兩極意見的群內主動挑起爭論,但如果有其他人挑起,我又禁不住要寫一些公道說話。這幾個星期,實在很難過,三十年交情了,在那個父親節晚上,我退出了群組,臨別留下了一段訊息:


「 我們出生於沒有手機的年代,後來,我們有了手機、網絡、群組。究竟群組,是把人越拉越近,還是使人越走越遠?多麽懷念沒有群組的日子啊!

緣結,皆因惜緣 ...

我要暫緩,sorry,暫時退出這個群組了。雖然我不在群組,但你們仍然是我的朋友,隨時可以找我的 .....

父親節快樂! 」



Secret Garden:The Promi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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